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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委提出六大举措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

发布日期:2012-12-14 浏览次数:1724
 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、新观点、新论断,为新时期治淮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。党的十八大召开后,淮委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。近日,淮委党组根据中央及水利部有关要求,紧密结合治淮工作实际,印发《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》,对淮委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进行全面部署,同时提出六项具体措施作为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实际行动,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实际工作的强大动力,奋力开创治淮事业发展的新局面。
  一是扎实做好进一步治淮工作。以推进重大项目审批立项为重点,完善工作机制,强化组织协调,确保前期工作满足工程建设需要;以实施重点骨干工程建设为重点,为项目早日实施创造良好条件;以落实地方配套投资为重点,督促地方政府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,保证工程建设投资需求;以发挥淮委组织、协调、检查和指导的职责为重点,保证治淮工程质量和进度;按期完成国务院确定的治淮目标任务,进一步完善淮河防灾减灾体系,增强流域防洪抗旱排涝能力,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。
  二是强化防汛抗旱保障能力。认真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,进一步做好组织、工程、预案、队伍和物资等各项保障工作;做好雨情水情信息服务及预报预警,切实强化山洪灾害和台风灾害防御,重视防洪薄弱环节建设,消除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洪隐患;着力抓好抗旱工作,强化抗旱水源管理和水量统一调配,搞好洪水资源利用、防污联合调度,全力保障城乡供水安全;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基础工作,不断提升防汛抗旱减灾能力和水平。
  三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,推进生态文明建设。加快落实"三条红线"和"四项制度",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,使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,促进"四化同步发展";大力推动实施流域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,严格水资源论证管理和取水许可管理;加快建立并实施流域用水效率指标体系,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,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;加快推进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工作,继续强化入河排污口管理;围绕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,积极推动重点水源地保护工程、河湖连通工程建设,扎实推进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,实现山川秀丽、河畅其流、水复其清。
  四是发展民生水利,保障和改善民生。竭力推动行蓄洪区和淮干滩区居民迁建,妥善解决沿淮群众居住安全问题;认真做好重点平原洼地治理,促进粮食增产和群众致富。充分发挥综合协调、技术指导、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作用,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、农村饮水安全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民生工程,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,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。
  五是不断提升流域管理能力和水平。坚持全面深化改革,不断破解制约治淮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,切实履行好流域管理职责;着力深化水资源管理,力争在建立责权清晰、分工明确、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机制上取得新突破;坚持依法治水、依法行政,进一步强化涉水事务管理,提升水利社会管理能力;加强预算执行管理,确保序时进度;着力深化基层水利改革,进一步树立直管工程的良好形象;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,夯实淮委改革发展的根基;加强治淮科研和信息化建设,以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。
  六是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。紧紧围绕治淮中心工作,找准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,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;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,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,继续落实学术技术带头人制度,加强优秀技术、管理、经营人才的引进、选拔和培养,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、作风过硬、业务精湛、求真务实的干部队伍,为治淮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。